医院组织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
落实医院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和部署,组织筹备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各类重要会议,负责审核党委会议题,撰写会议记录、纪要,起草、审核医院党委重要文件。负责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医院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医院党委机要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统筹医院党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包括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等,督导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医院党委决议,指导开展 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负责法治医院建设、评先树优、医德医风建设、报刊征订、国考满意度、胸牌发放等日常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长办公室
负责起草、拟定全院行政规划、制度文件及重大报告。负责组织院长办公会、行政例会等决策会议。负责各类决定、决议及重要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构建公文流转体系,收发文处理、印信监管及档案规范化管理。负责统筹院领导政务活动安排,承接上级检查、外事接待及信访事务协调。负责监管总值班运行、公务用车管理及法务管理。负责维护医院品牌、跨部门资源协调及办公自动化系统优化。负责做好大事记编撰、综合统计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等医院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全院行政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医院管理权限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具体工作。维护党章党纪,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医院党委决议情况,确保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受理信访举报,调查处理违纪案件。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开展谈话提醒、问责处置。严把干部选拔、评优评先中的廉政审查关。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与廉洁文化宣传。负责协调医院行风建设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
建立健全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干部选拔、任免、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人才需求计划,组织实施人才引进、招聘、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人才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职称晋升、职称聘任等工作。负责各类工资、津补贴、保险等职工薪酬待遇的预算、核算、审批工作。负责人员合同签订、考勤、考核、培训、选派挂职、因公(私)出入境等管理工作。负责人员调动、辞职、调岗、工伤、退休、死亡等相关工作的办理。负责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各类人事数据提取、整理、报送。负责各类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等工作。组织调解处理劳动纠纷工作。做好医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务部
负责制定医院医疗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标准及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和评估。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做好规范诊疗、医疗技术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及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医疗相关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校验,医师注册变更及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对各类医疗技术操作准入、资质进行审核。组织医疗新技术、新业务申报,进行阶段检查及评审。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协调院内外日常医疗工作,包括重大抢救的实施、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审批、院内及外出会诊安排及医疗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等。组织医疗医技人员的定期考核、 三基三严 等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医疗医技人员进修、外出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各医疗医技院内专业委员会的管理。负责医院中医医疗、妇幼相关工作。负责第三方对外委托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根据上级指令要求,承担院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现场处置和重大活动现场医疗应急保障任务,负责市征兵体检工作。负责疾病应急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等医疗救助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护理部
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推动护理学科建设。制定并监督执行护理规章制度、流程、操作规范、质量标准。合理配置与管理护理人力资源。负责实施护理质量监控与患者安全管理,推动落实优质护理服务。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在职教育与专业发展,并规范来院专科护士、进修护士等人员的培训。推动护理科研与教学发展,持续改进护理实践。做好与临床、医技及行政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促进医院护理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的提升。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门诊部
负责医院门诊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巡检门诊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处理解决突发情况。定期组织门诊质量控制小组对各门诊科室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改进诊疗服务质量。掌握医生出诊情况和患者就诊动态,调配人力资源,增加门诊号源,保障门诊患者就医。负责督查门诊医疗秩序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定期组织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简化、优化门诊就诊流程,提升门诊服务的舒适化、智慧化、数字化水平。负责门诊医疗质量和门诊病历文书质量的考核、评比工作。负责门诊各科室专科专病门诊、知名专家门诊、便民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多学科综合门诊。负责门诊预约挂号管理,协调医技科室做好预约检查工作,对预约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持续改进。负责监督门诊各科室临床医生出具的病休、诊断证明书的审核、盖章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门诊服务中心、住院服务中心及门诊各诊区日常管理。负责门诊健康宣教、消毒隔离、预检分诊、便民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接待和处理门诊患者的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和处理门诊病人就诊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质量管理部
负责全院的质量管理工作,制订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并完善医院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全院质量监控指标,并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逐步完善医院质量指标体系。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制订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进行管理,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定期总结、反馈。负责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对院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及超说明书用药进行伦理审查,监管各分委会伦理审查工作的规范运行,承担牵头组织、协调并迎接上级或外部相关伦理审查、认证或检查工作。负责依托医院成立的市级质控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医患关系部
负责医患纠纷的接访、调查、协调、处理及档案整理工作。受理患方投诉、回访及客户服务,接受各临床科室预警报告。组织有关科室进行事实调查,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医疗投诉、纠纷数据的统计及反馈。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学会鉴定、司法诉讼等各项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医患关系相关知识培训。负责医疗责任保险的参保及理赔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感染管理部
负责制定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制度、流程、质量标准并指导、督促感控措施落实。组织感控知识和技能培训。负责医院感染相关数据监测及环境卫生学监测的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及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负责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及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负责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完成质控中心、学会等医院感染管理社会任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务部
制定长期财务战略,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相关财经法规和制度,制定内控管理手册,完善内部控制流程。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科学规划、合理分配资源,支持医院医教研等活动。做好财务数据及财务分析,提供经营决策建议,防范财务风险。统筹安排收费、挂号、住院处工作,做好门急诊、住院患者挂号、收费、医保结算、出入院办理等工作。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加强全面预算,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资金管理,保障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院的会计档案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妥善保管。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运营管理部
推进医院经济精细化管理,规范开展医疗成本核算(含病种/项目成本等),定期生成分析报告。精准核算全院绩效工资,构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严格管控药占比、耗占比等核心指标,制定并执行综合目标方案。深度分析经济运行数据,为院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协同临床科室优化经济管理,提供核算查询、绩效答疑及可行性分析服务。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安全应急管理部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相关的监管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负责院内生产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指导和调查处理。定期对医院进行脆弱性分析,修订和完善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培训计划并督导落实。负责组织各科室组建应急队伍,督促科室组织专业培训与演练,督促落实物资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应急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负责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应急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情况,进行院内外的协调沟通。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招标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医院招标工作的各项规定,制订招标管理办法,审定招标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组织院内招标会议、信息发布、公示、答疑、合同审签、资料归档等一系列招标工作。组织、参与招标采购相关知识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及考核。推进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对招标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宣教部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医院的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宣传医院和科室的医疗技术、服务特色、专家学科、社会公益以及临床科研成果,推进医院品牌建设。宣传医院的性质宗旨、诊疗信息、方便病人就诊。参与医院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策划组织。做好医院各媒体平台(包括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医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做好全院宣传工作量化及通讯员培训工作。负责医院文化墙的管理,院内标识、标牌系统等规划设计。负责医院大型会议及活动的录像、照相、宣传工作,做好宣传设备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科研部
负责全院科研、国际合作、对外交流等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医院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医院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结题验收及报奖推荐工作。负责医院科研成果统计和科技成果鉴定和推荐工作。负责医院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医院专利管理工作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工作,保护医院科技知识产权。做好医院科研人员的培养和科研能力的培训。负责医院科研平台建设及监督平台安全生产。负责医院科研诚信建设及科技伦理建设。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各项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教学培训部
负责组织协调各医学院校学生的理论授课、见习、实习等教学任务,安排轮转、带教与考核,保障临床教学质量。负责制定并实施教学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指导、监督和质量检查。负责各高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的招生、学籍管理、轮转安排、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等全流程管理及院校沟通工作。承担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学员招生、轮转计划制定与实施、师资培训、过程考核、学员管理、质量监控等各项工作。负责教学师资(带教老师、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考核与激励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各级继续教育项目。协助相关学会(协会)分会的成立、换届及年会工作。管理全院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确保达标。负责图书馆资源采购、维护与借阅管理,提供文献检索、查新、咨询等知识服务。负责医院各级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各类医学模拟培训。负责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教学场地与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科医师转岗、康复医师转岗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济宁市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范围培训、考核工作管理。负责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与国家统一考试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医院教学质量体系,组织开展教学督导、评估与反馈,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负责统筹协调院内各科室教学工作。对外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合作院校及学术团体。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总务部(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医院后勤系统(供水、供电、供气等)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与日常维护。统筹管理全院各类后勤物资的采购计划制定、执行、仓储及一定范围内的配送工作。负责全院后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监督、协调各专业班组(水、电、气、空调等)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院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 四害 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医疗废物、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及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对提供后勤服务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及服务质量评价。负责组织实施院内小规模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及时响应并解决全院各科室提出的后勤保障需求及问题。负责推进医院节能规划与措施,加强能耗监管,降低运行成本。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九)基建部
统筹医院业务用房及公用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规模装修改造项目。负责起草并落地近远期基建项目规划,推进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流程实施。承担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安全管理、进度控制及材料验收工作,组织勘察、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完成竣工五方验收,配合主管部门完成质量、消防、规划等专项验收。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配合、合同审核签订、款项支付、档案管理及跨部门协调。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保卫部
负责医院的治安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平安医院建设。负责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视频监控管理和动态监控及时报警工作。负责院区的交通疏导和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医院有害物资和危化品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外包公司(保安服务、消防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监控维保、停车收费)各类服务工作,并对检查情况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服务部
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老干部的 政治、生活 待遇。负责老干部的基本信息建设,掌握老干部的基本情况。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干部的思想、生活动态,维护和保障老干部的合法权益。做好离退休职工走访慰问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审计办公室
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风险评估。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参与监督医院项目论证工作、院内招标工作、验收工作、盘点工作等。负责与审计机关和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事项。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医疗保险部
负责医院医保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价格政策的培训宣传。负责医院医保业务办理工作。负责医保双通道药品使用审核。负责医保转院的审批办理。负责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的分析反馈。负责医保及价格管理工作、医保信息、医保结算渠道通畅。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医学装备部
负责医疗、教学、科研所需医疗设备的采购需求论证、申报审批、计划提交、安装验收、质量控制、维护维修、应用分析、调拨调配等全程管理。负责医疗、教学、科研所需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论证、申报审批、计划提交、验收入库、发放出库、质量控制等全程管理。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使用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应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作,收集反馈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保障使用安全。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负责保证氧气等医用气体正常供应、负压吸引正常运行。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医疗联合发展部(挂社区卫生服务部牌子)
承担医院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规划的制定与执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业务指导、技术援助和人才培育,加强与基层机构的日常联络与支持工作,并致力于开展学术交流、理论探讨和经验分享。负责派遣专家团队前往医疗资源匮乏地区,开展健康义诊、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体检活动。巩固并拓展医联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领域的合作。推进城市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强化质量控制与协同机制,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展与下沉。实施分级诊疗制度,确立并执行双向转诊流程。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六)公共卫生部(挂预防保健部牌子)
负责全院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中的传染病防控政策解读、传达、培训。制定医院相关制度、流程、工作方案。负责国家呼吸道传染病哨点医院、国家腹泻病哨点医院、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哨点医院的工作方案制定、采样、标本检测、结果反馈及管理工作。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标本采样、监测和结果应用。依法进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和应急事件处置并开展现场流调。负责全市脑卒中、慢阻肺、癌症中心等重点慢性病的综合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医院日常管理及各类健康科普竞赛组织、审核、报送。开展医防融合医防协同创新试点医院建设。依照疫苗管理法要求,严格预防接种门诊疫苗验收入库出库、冷链存储、接种环节管理,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处置、接种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初级流调、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医院公共卫生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药学部
制定并监督执行药事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设定年度目标(含评审、绩效、医保、集采),持续改进。建立覆盖药品质量、合理用药、麻精药品、不良反应的质控体系,组织检查、风险分析与处置。负责全院药品(西药、中成药、饮片、集采药、基药、院内制剂)供应链的安全、高效、合规运行,规范采购与库存管理。监督各药房(门诊、中药、摆药、手术、PIVAS)的调剂、调配与发放。确保全流程药品质量及院内制剂质量管理。监测药品使用数据。落实临床药师制,督促开展查房、会诊、咨询等临床药学服务及ADR监测。监督处方(医嘱)前置审核与点评(抗菌药、抗肿瘤药等),反馈整改。结合政策指南提出干预措施,审批超说明书用药。组织培训宣教。完成国家监测数据上报。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信息部
负责全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负责全院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信息项目的推广、维护和培训。负责编制并执行信息设备计划。负责医院计算机的维护、保养等工作。负责医院信息资料的整理、编辑和发布。统筹管理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工作。负责全院数据管理和数据治理工作,拟订并执行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智慧医院建设。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国有资产管理部
制定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管理规范、透明。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使用效率,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评估、统计,按合同约定进行清查,确保资产清晰。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和使用,防止流失和浪费,确保合法合规。负责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保价值准确反映。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工会
履行工会基本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组织程序开好职代会。对院务公开及 三重一大 相关事项的公开公示实行监督。广泛收集职工的意见和意愿,立足解决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开展创新工作,促进职工岗位建功。发挥女工委工作特色,保障职工身心健康。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团委
制定共青团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负责对团总支、支部干部的任免,培训基层团干部,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医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推荐工作。负责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及优秀青年的表彰工作,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分工作。鼓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工作。做好青年文明号申报、管理工作,积极争创优质青年文明服务岗。完成医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