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须知
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安全用电须知


安全用电须知


1.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以防触电。

2.不要超负荷用电,不要乱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或发生火灾。

3.不要站在潮湿的地面上移动带电物体或用潮湿抹布擦试带电的家用电器,以防触电。

4.保险丝选用要合理,切忌用铜丝、铝丝或铁丝代替,以防发生火灾。

5.所使用的家用电器应按产品使用要求,装有接地线的插座。不要把三脚插头改为两脚插头。

6.检修或调换灯头,即使开关断开,也切忌用手直接触及,以防触电。

7.如遇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再抢救,切忌直接用水扑灭,以防触电。

8.发现有人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还要采取防止触电者跌落受伤的措施)然后进行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