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近期对我院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服务能力;并向医院招标办提供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字、法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获得参投资格后,各单位招标前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招标现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各投标单位公开、公平、公正的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预算金额:4.5万元。

1、具有承办委托法律服务事项的专业能力,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不少于3 人;提供相关事项法律咨询,简单事项应立即回复;事项重大,无法立即回复的,应在24小时内回复。

2、应甲方要求,参加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商讨;

3、应甲方要求,对重要事项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意见;

4、按照合法合规的要求审核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5、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17点30分前。

2、报名地点及电话:总院区办公楼二楼集中办公区64号,联系电话0537-2258256。

3、业务技术咨询:徐主任,联系电话:0537-2253912。